为规范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管理,保障供应安全与供应商合法权益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本公立医疗机构郑重声明:
本机构不指定、限定任何药品耗材供应商选择特定物流配送服务商,供应商可依法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配送企业。所选配送企业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、相关经营许可证,符合GSP要求等。
本机构公平对待所有合规配送服务商,不设差异化合作条件,工作人员严禁干预供应商选择或存在不正当利益关联。如发现本机构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行为,可通过举报电话 (81151876)反馈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本机构负责解释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医院
2026年1月30日